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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管理人员

安全员,是按照《国家安全生产法》在车站、车内、超市、医院、学校、企业、会场,出入口或电梯口,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、排查、点检、培训、整改、预防、除尘保洁、安检、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、设备维修保养管理、安全提示等工作,并持证上岗,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,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。

    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等生产企业、经营或储存单位,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、配备安全员,按时巡查,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。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,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,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、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;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,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。

一、  主要负责人

(一)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:金属非金属矿山(露天矿山)、金属非金属矿山(地下矿山)、金属非金属矿山(小型露天采石场)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、烟花爆竹生产单位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

(二)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:金属冶炼(炼铁)、金属冶炼(炼钢)、金属冶炼(铁合金冶炼、锰冶炼、铬冶炼)、金属冶炼(黑色金属铸造)、金属冶炼(铜冶炼)、金属冶炼(铅、锌冶炼)、金属冶炼(铝冶炼)、金属冶炼(铜及铜合金制造与铸造)、金属冶炼(铝及铝合金制造与铸造)、金属冶炼(锌及锌合金制造与铸造)、金属冶炼(镁及镁合金制造与铸造)、金属冶炼(有色金属冶炼<除铜、铝、铅、锌之外的其他有色金属>)

二、安全管理人员

(一)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:金属非金属矿山(露天矿山)、金属非金属矿山(地下矿山)、金属非金属矿山(小型露天采石场)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、烟花爆竹生产单位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

(二)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:金属冶炼(炼铁)、金属冶炼(炼钢)、金属冶炼(铁合金冶炼、锰冶炼、铬冶炼)、金属冶炼(黑色金属铸造)、金属冶炼(铜冶炼)、金属冶炼(铅、锌冶炼)、金属冶炼(铝冶炼)、金属冶炼(铜及铜合金制造与铸造)、金属冶炼(铝及铝合金制造与铸造)、金属冶炼(锌及锌合金制造与铸造)、金属冶炼(镁及镁合金制造与铸造)、金属冶炼(有色金属冶炼<除铜、铝、铅、锌之外的其他有色金属>)

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样本

 

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证书样本

危险化学品操作证

危险化学品证书(老证)

危险化学品证书(背面)

 

 

 

报名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学历证书复印件,一寸彩照3张

报名地址:合肥市徽州大道与信旺九华国际大厦7楼

联系电话:15395163158(微信同号)

          15395163168(微信同号)